纸媒会不会把电子书当救星?
文/陈永东
在新媒体异常火爆的日子里,纸媒不断地感觉到生存的压力。然而,此时电子书从天而降,并声称是纸媒的救星。我们仿佛听到了一首歌:“东方红,太阳升,世界出了个电子书。它为纸媒谋幸福,呼而嗨哟,它是纸媒的大救星。”可是,这首歌目前似乎出自电子书嗓子,也许得由纸媒自己唱出来才是发自内心的。
一、群雄逐鹿电子书市场
最近,发现汉王、方正等国内公司在电子书方面的新闻不断,报纸杂志及广播电视上有关电子书的广告也全面铺开。这一相对垂直的领域似乎获得了越来越多公司的重视。
首当其冲的当然是亚马逊。2007年11月,亚马逊第一款Kindle上市,只过了5个半小时,即被抢购一空;2008年全年,亚马逊卖出50万台Kindle。然后,亚马逊相继推出了Kindle2及第三款电子阅读器Kindle Dx。相比于前两款阅读器,它将屏幕扩大至更加接近书本大小的9寸,而重量只有535克,内存为3.3GB。可以讲,本来以网络书店为主要业务的亚马逊通过推出Kindle突然发现了一次大跨越的机会。
有了榜样的力量,其他公司纷纷跟进。在国外,日本富士通公司已推出全球第一款彩色电子阅读器FLEPia。今年7月,韩国三星集团推出了SNE-50K电子书阅读器。今年8月,索尼向美国市场推出两款价格便宜于Kindle的电子阅读器。就连苹果公司也宣布将在2010年第一季度推出具备电子书功能的平板电脑。
最值得关注的是苹果公司,以iPhone为突破口的苹果本来应该是技术创新的标兵,然而今年1月,苹果公司的CEO斯蒂夫·乔布斯仍嘲笑亚马逊说:“人们不读书了,四成美国人去年只读一本或不到一本书。”直到两个月前,苹果才改变了态度,意识到电子书市场的巨大潜力--可能是下一个“iPhone”。
在国内,中国移动于2009年5月联合汉王科技、华为等4家国内电子阅读器生产厂商,推出了第一款G3阅读器。今年9月,汉王科技电子阅读器单月销量超过索尼,方正集团则联合卓越推出了“文房”阅读器,天津津科则推出“翰林”阅读器。鸿海集团争取到为中国移动代工电子书的机会,台湾中华电信和宏达电将联手在11月推出电子阅读器,大陆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已宣布将于年底推出电子阅读器。
二、有人扬言乃纸媒救星
最火爆的讲话出现在最近的《南都周刊》杂志对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迎建的采访里。
他的一句豪言壮语是:“我的时代到了!”他说,我们的电子书阅读器在世界上卖得很好,销量方面汉王9月份就超过索尼排第二了,像俄罗斯市场,11月就卖了两万套。我觉得汉王迟早是第一,中国市场在那放着,人口绝对量够大。最后的赢家一定是中国,这是我的判断。
他的另一句豪言壮语是:“电子书可以拯救纸媒!”他说,互联网时代,传统媒体普遍很受伤,它可以随便转载你的文章。但电子书不同,它把报纸当做一个频道,它是原封不动地把你的东西搬过来,你还可以推自己的广告。而且亚马逊也做出示范了,内容它都是花钱订的,电子书不是传统纸媒的掘墓人,相反却是“救世主”。
刘迎建为此还谋划了一个“二八分成”的利益共享机制。亚马逊是三七分,我们是二八分,也就是内容创造者拿八成,我们拿二成。这可能是全世界最好的方式了。
三、纸媒是不认可新“救星”?
在新媒体异常火爆的日子里,纸媒不断地感觉到生存的压力。然而,此时电子书从天而降,并声称是纸媒的救星。有人在说电子书是纸媒的“救星”,但是纸媒自己是不是动心了?我觉得,至少纸媒可以从三方面考查这个“救星”是不是管用。
第一,成本是不是节约了?对于所有的电子形式的东西,显然,印刷成本与运输成本降下来了,既不用花那么多纸张与油墨,也不用掏钱给邮局或快递公司,还间接地推动了国家的环保。况且,以前这两项成本是与发行量成正比的,而现在它们已经不存在了,发行多大的量都不会增加这方面成本。
第二,版权能不能控制好?目前,电子书运营企业都在版权控制方面比互联网上控制得好得多。不少电子书运营企业利用防火墙,不跟个人打交道,只跟有版权的机构合作,一般不直接和作者联系,所以相应的版权官司也很少。听一些电子书运营商说,他们很愿意与传统的版权机构建立“统一战线”。
第三,分成是不理够合理?不论是亚马逊的“三七分成”,还是汉王的“二八分成”,都体现了电子书运营企业愿意将大头让给内容创造者。这与传统媒体经常报怨从互联网上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情况相比是截然不同的。很多纸媒担心是不就是在与新媒体合作时得不到足够的分成吗?
从目前情况看,以上三个问题的答案基本是肯定的。
想到最近关于谷歌与新闻集团间的一些故事。谷歌最近都被新闻集团的“暗示”给吓得准备推出“首次免费点击”计划,让互联网用户在五次免费阅读后进入注册或登录,以进行收费阅读。试想,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但电子书运营商则对传统媒体普遍表现得“无比友好”。
当然,不排除电子书运营企业有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尽挑好的东西讲给纸媒们听听,力图把自己描绘成友好的使者与“大救星”,力图让纸媒们与他们积极合作。
不过,从目前看,纸媒们应该放眼未来,可以预计,即使没有电子书,纸质媒体的印量也会逐渐下降。只不过,电子书似乎想在各类新媒体中独树一帜,想以全新的形象与纸媒合作。从目前看,纸媒在与电子书合作过程应该不会吃亏。新旧媒体融合是一个大势所趋,也许电子书与纸媒的合作正是符合这种趋势的有效融合途径之一,当然历史会逐步证明这一点的。(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如果诺基亚不造手机想干啥?
文/陈永东
最近,传闻诺基亚可能要卖掉旗下手机制造部门,有不少朋友问我:诺基亚我们太熟悉了,就主要是制造手机,如果它不造手机了,那么它到底想干啥?那只能说,诺基亚找到了更赚钱的路子。
一、诺基亚或将****手机制造部门
据路透社最新报导,诺基亚全球营销副总裁兼执行董事范乔基表示,未来不排除卖掉诺基亚旗下手机制造部门。有关分析人士指出,诺基亚若要****手机工厂,以鸿海承接的可能性最高,仁宝,华宝,光宝也有可出线。
据了解,诺基亚去年在全球金融风暴手机市场下滑之际,大量收回外包的手机板组装(控制板)订单,改为自制,当时三大外包厂富士康,芬兰Elcoteq 公司和美国Jabil公司业绩都大受影响,由于三家厂商中以富士康母公司鸿海资金储备最充裕,所以被认为接手诺基亚手机制造的机会较高。
虽然这还是传闻,但是由于诺基高管的“不否认”引来了诸多目光与猜疑。在不少人眼里,对诺基亚的主要映象就是制造手机。他们想:如果它不造手机了,那么它到底想干啥?它将来靠什么来养活自己。
更有人提出,虽然诺基亚目前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占据着世界最大的手机市场份额,如果****手机制造部门,是不是有可能给竞争对手带来机会?
二、造手机不如提供服务更能赚钱
其实,诺基亚****手机制造部门并不意味首这个品牌的消失,只不过它是把自己的手机制造环节“外包”出去,从某种意义上是为了更加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诺基亚全球营销副总裁兼执行董事范乔基表示,诺基亚的全球物流网络仍是诺基亚重要的竞争优势。
可以肯定的是,诺基亚认为,****手机制造部门后可以把精力集中到更赚钱的服务上。最近两年,诺基亚已经通过一系列收购加强了互联网服务业务的发展。诺基亚接下去的重点将是发展名为“Ovi store”的业务。
听“Ovi store”这个名字就知道,它是为了对抗苹果iPhone、谷歌的GPhone及加拿大RIM的黑莓等炙手可热的手机及其应用程序平台。而诺基亚觉得制造手机不如靠与应用程序开发者进行分成更来钱。
诺基亚将重点移动“Ovi store”一事,当然主要是为了对抗苹果iPhone、谷歌的GPhone、RIM的黑莓(BlackBerry)甚至Palm的Palm Pre。的确,这些原来在手机终端领域并不怎么起眼的公司异军突起,最近两年无限风光,引来了成千上万的消费者的追随。刚才还有一位同事告诉我对iPhone的喜爱之情,并抱怨自己的iPod及iPhone相继被盗之后的难过心情。
三、是不是各类公司都要同一面孔?
应该说,诺基亚发现苹果、谷歌及RIM等公司因为应用程序商店赚得钵满盆肥,自然很想效仿这种模式:即将手机制造环节外包,自己主要经营应用程序平台,并与应用程序开发者进行一定比例的分成。应该承认,对于用户而言,今后手机买回来后所发挥功能的多少全看应用程序的多少。
只不过,这是否意味着将来所有与手机平台相关的公司都向着一种面孔发展?同时,当多数公司都认可某种发展模式时,这种模式还会奏效吗?
这让我想起来一件事,当初苹果在推出iPhone模式时,市场开始并不怎么认可,但苹果公司认准了方向坚持了不长的时间就获得了巨大的市场。但是,当这一模式都被大家效仿时,我们不得不担心其今后的效果。有没有哪家公司突破这种思维模式,学学当初苹果的创新精神,开拓一种新的模式?
陈永东认为,创新就是这样,当别人都没有意识到某一领域的发展趋势时,先意识的人就领先了,就能最快地获得市场认可;当别人接下来都来效仿时,只有进一步有更新的创意,才能再次领先。就象刚才看到某家公司要开始自主研发电纸书抢占什么零散市场,其实我觉得这家公司已经落后许多了。(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搜索引擎监管也是一种环保
文/陈永东
搜索引擎注定会经常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最近,有两件关于搜索引擎的事陈永东觉得很重要,一件是“管理层已开始派员对国内主要搜索企业摸底调查”,另一件是“使用谷歌等搜索引擎加速地球变暖”。
一、搜索引擎监管是一件大事,立法是迟早的事
1、管理层面在摸底调查,搜索企业觉心中发怵
最近,不少搜索企业的员工开始有些心中发怵,因为已有调查人员进入各搜索引擎公司询问情况,了解厂商们对准备中的管理规定有何意见。
据相关报道,最近针对一搜索企业技术人员和市场人员的访问持续了近两个小时,“了解国内企业处理低俗信息的情况,也询问搜索引擎广告如何与内容进行区分,国外同行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等”。此外,访问还涉及虚假广告的预防办法,甚至也询问了对网站联盟成员的点击欺诈如何管理。其提问的专业程度,让该搜索企业员工猜测搜索引擎立法已形成草案--这就是发怵的表现。
搜索引擎企业为什么发怵呢?
2、搜索引擎钻法律空子,竞价排名难自圆其说
搜索引擎企业发怵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现在的一些营销行为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对其中最受诟病的竞价排名难以自圆其说。而且有的搜索企业负责人发话“绝不放弃竞价排名,那怕是自己辞职”。
之所以敢这样说,是由于现在有关互联网监管的法律条文还比较滞后,这使得许多搜索企业可以说竞价排名之类为之类的营销手段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
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搜索企业能说明自己的竞价排名没有重大漏洞,还不能完全与由竞价排名产生的虚假、误导、诈骗等负面问题脱离相关的连带责任--这就是难以对竞价排名自圆其说。
我得善意地对所有搜索企业说一句劝告:赶紧花力气、动脑筋去想想还有没其他更合理的营销手段,或者要对现有的竞价排名规则做重大改变,国家相关的监管措施出台是迟早的事。
二、搜索引擎环保也不是小事,但不能简单归罪
1、谷歌能耗成关注焦点,曾为节能推黑屏版本
谷歌的确树大招风,有研究组织对其能耗很感兴趣。英国《泰晤士报》周日版《星期日泰晤士报》11日报道说,美国哈佛大学科学家亚历克斯-魏斯纳-格罗斯最近公布研究结果称,人们每进入谷歌使用一次搜索引擎,就会因电力消耗产生7克二氧化碳。该报还称,一般煮一杯茶约产生15克二氧化碳。
其实,谷歌也曾为节能想过一些招。谷歌曾于07年底推出过黑色背景的页面Blackle.com。根据并不完全准确的测算,显示一个全白的页面需消耗74瓦的功率,而一个全黑的页面却只需59瓦。
据了解,谷歌每天至少要接受近2亿条搜索请求,假设每次搜索至少在屏幕上显示10秒钟,这就意味着每天谷歌至少要在不同的电脑上运行55万个小时。再假设每个用户都是全屏显示搜索页面,那么如果将背景换成黑色将能节约15瓦功率。由此推算,黑色版谷枳每天就能为全球节约8.3兆瓦时电力,一年将能节约3000兆瓦时电力。
当然,使用黑屏版本谷歌Blackle.com的人不多,可能主要是使用习惯,或者喜欢白色的人要比喜欢黑色的人多?
2、地球变暖与搜索有关,环保问题涉各行各业
地球变暖的确与谷歌等搜索引擎所使用的搜索的方法与过程有关。据了解,为了使搜索处理过程的速度更快,谷歌利用多个服务器,因此,电力消耗非常大。例如,如果在韩国输入搜索词“节能方法”,该搜索词不仅会传到附近的日本服务器,还会被传到数千公里以外的美国服务器,同时进行处理,从而使电力消耗量增加,产生更多的二氧化碳。谷歌目前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等地运营服务器。
环保问题的确是个大问题,当然也涉及各行各业,IT企业也不例外。据悉,全球IT产业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总排放量的2%.该数字和全球航空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相当。
3、没有搜索或能耗更大,简单归罪非科学合理
谷歌是产生了不少二氧化碳,对环保有一定责任。但是,如果你不用互联网的搜索引擎,找同样一条信息也许会产生更多的能耗。例如乘车或开车去图书馆,那没更大的能耗吗?说不定还增加了交通拥堵,还要排放不少尾气。去翻报纸杂志,那么报纸杂志的印刷不也产生了许多能耗?
所以,简单地给谷歌之类的搜索引擎企业归上加速地球变暖的罪名似乎不公平,至少不是非常科学合理。毕竟,IT行业属于节能环保的行业,例如网上开店与网上购物,开店者不需要占用实际门面,节约了门面的能耗,购物者足不出户,减少了交通能耗。
如果要研究能耗问题,则应该全面调查各行业的能耗情况,再进行对比,我想从对社会的贡献与能耗相比,有比搜索引擎之类的IT企业相对能耗严重得多得多的其他企业存在!
总之,搜索引擎的监管与环保都不是小事。另外,如果监管做好了,也是另一种环保!
从Facebook看SNS网站的发展方向
文/陈永东
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社会化网络服务,或社交网络服务)是近几年互联网新媒体中一类重要的应用服务,其井喷式的发展速度使各界人士不得不刮目相看。随着Facebook及MySpace等SNS网站的示范性作用的刺激,世界各地的SNS网站也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成长。
在关注SNS网站刮起的这股旋风的同时,许多人开始关注SNS网站中领先者所引领的发展方向。不但模仿者需要细心观察业内领先者的运营思路及发展趋势,而且业内领先者自己也在不断探索新的技术、内容与营销方面的创意。以下将以全球最领先的SNS网站Facebook为例,探讨SNS网站的发展方向。
发展势头迅猛 价值达到百亿
在SNS业内的领先者中,Facebook无疑是非常令人瞩目的一个。2009年7月,调研公司尼尔森在线(Nielsen Online)发布的数据显示,Facebook目前已经排名社交网站首位,2009年6月独立用户访问用户数高达8730万。据了解,目前Facebook的用户数已超过3.4亿。超高的用户数与点击量不仅为Facebook带来超强人气,也带来了利益。
尽管全球经济形势不佳,金融危机阴影仍未明显去除,且今年美国市场用于社交网站的广告投入出现下降,但是上半年Facebook网站的广告投放却出现了9.5%的增长,约为2.3亿美元。其CEO马克·扎克伯格(Mark Z****erberg)预计,公司今年营收将增长70%,明年将实现现金流盈利。
Facebook的价值已经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2007年10月,微软曾与Facebook达成协议,以2.4亿美元收购其1.6%的股份。当时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Facebook的价值已高达150亿美元。虽然有人认为这一估值过高,但2009年5月俄罗斯数字天空技术投资集团(Digital Sky Technologies,简称“DST”)花了2亿美元才获得Facebook 1.96%的优先股,该交易使Facebook的估值达到100亿美元。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Facebook产生如此强劲的发展?我们可以从技术、内容与营销创意三方面进行观察与讨论。
紧跟技术潮流 追求快速便利
技术创意往往不一定是发明一种新的技术,而多数是将现有技术进行一定的组合,创造出许多新的应用形式。作为起家时技术特点尤为明显的Facebook,在技术持续创意方面非常注意兼收并蓄。
首先,重视部分网络条件较差地区用户的体验,以保证用户的使用速度。Facebook已在美国和印度推出简化版网站Facebook Lite。相对标准版的Facebook,简化版更干净、更美观,速度更快。虽然Facebook Lite对于一些应用是不支持的,但是许多用户使用Facebook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社交并获取数据,他们更希望的是快速获取数据,而小游戏等功能对他们来说则可有可无。由此可见,SNS网站不能只追求开发越来越多的功能,简化与速度仍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其次,积极吸收微博客的一些技术特点,以紧跟技术发展的潮流。据了解,Facebook于2009年9月宣布,即将在网站的状态更新中加入基于“@”字符的好友标签功能。当用户发布一条带好友标签的状态更新时,该功能将使好友收到更新通知。“@”标签系统实际上与微博客网站Twitter的“@”消息转发系统非常类似,实际上,之前Facebook已引入了Twitter大部分的标志性功能,例如群组共享、实时搜索及类似Twitter的单向的“关注”功能。这表明Facebook正积极吸收发展势头很猛的Twitter的长处。
第三,重视支持多种操作系统与终端,以扩大用户的使用范围。一方面,面对手机新媒体的迅速发展,Facebook推出了专用的手机版本的应用。例如,2008年8月发布的iPhone上的Facebook应用程序,至2009年9月该程序的下载量已高达1200万,在2008年度最受欢迎的iPhone平台免费应用程序中排名第二。另一方面,考虑到不同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的存在,Facebook近期还推出了MAC版本的应用,2009年9月面向Android手机的Facebook应用软件也已面世。无论如何,对各类操作系统与终端的广泛支持将为Facebook扩大用户范围创造有利的条件。
技术创意常常会为具体的应用创造条件,追求快捷便利、与时俱进、取长补短并扩大支持范围应该是SNS网站可以从Facebook借鉴的技术创意方向。
进军即时搜索 共享精彩内容
内容创意始终是各类新媒体所推崇的。经常困扰SNS网站的问题是如何借鉴其他新媒体应用的长处以发掘SNS网站的信息资源优势。我们看看Facebook是如何做的。
首先,积极进军即时搜索领域,为用户查询内容提供便利的支持。Facebook早已意识到即时搜索的重要性,在去年就收购以即时搜索见长的微博客网站Twitter失败后,2009年8月成功收购了另一个目标FriendFeed。FriendFeed先进的搜索功能是其得到Facebook青睐的最重要原因。在对FriendFeed的搜索引擎整合后,更多的用户将通过Facebook来完成日常信息的搜索,而不再需要依赖包括谷歌在内的通用搜索引擎。SNS网站正将即时搜索与自身用户数量巨大的优势相结合,试图提高内容查询的便利性。毕竟,Web2.0特色明显的SNS网站上有大量由用户产生的信息内容。
其次,重视开发信息对接功能,在促进信息共享的同时提高访问量。Facebook全体用户每月共享超过10亿张照片和1000万个视频,并发布包括动态更新、网络链接和博客文章在内的10亿条内容。在收购FriendFeed后,Facebook用户现在可以搜索到好友以及该网站众多注册用户发布的新闻链接、热门话题和状态更新等。Facebook的触角并不仅限于其网站,通过旨在共享用户数据的Facebook Connect服务,用户可以用Facebook帐户登录其它网站,并与Facebook好友共享信息。另外,Facebook已经推出了Twitter App,该功能允许用户在更新Facebook页面时与Twitter同步。由此可见,全方位的信息对接与共享将使得SNS网站的信息的利用率大大提高,结果自然会导致访问量继续提高。
SNS网站上有大量信息,即时搜索要以帮助用户快速查询它们。如果能将SNS网站的信息与外界对接,则SNS网站的利用价值将会进一步大幅提高。
立足社交特色 拓宽赢利途径
营销或运作创意关系到资本投入后的回报,关系到企业能否获得长期的可持续的发展。最近一两年,Facebook已经在营销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从而从老对手MySpace手中夺走了大量的份额。
首先,充分发挥口碑营销的优势,让用户以非强迫的方式接受广告。随着用户数与点击量井喷式的增长,Facebook的广告投放价值已经越来越大,并且它们擅长非强迫接受式的广告。与搜索广告不同,SNS网站中各个用户之间是以好友与粉丝身份相互联系在一起的,用户通过频繁与其它用户交流中传达广告信息,那么他们之间传递的消费体验或商品推荐的效果自然要好于其他类型的广告效果,这其实就是口碑营销的优势。
其次,吸引大企业进入SNS网站进行品牌宣传,扩大了Facebook的影响力。2009年8月,《金融时报》称有超过80%的大美国广告客户都在使用Facebook做推广,这表明美国企业已接受SNS成为主流广告平台。许多大品牌纷纷加入到Facebook用户中,星巴克与可口可乐等的“粉丝”都有几百万之多,这是对Facebook平台价值的充分肯定。SNS网站正在建立消费者和企业进行创新互动的新平台,这种创新的客户关系将是在线营销的未来,大品牌甚至可以考虑将其用户交流圈搬迁到主流的SNS网站上。
第三,积极推动开放平台的发展,使Facebook与开发者共同受益。2007年5月,Facebook宣布其开放平台F8诞生,自此越来越多的Facebook平台游戏开发人员正通过销售虚拟物品获取收入。财经博客Venturebeat总编埃里克·艾尔登(Eric Eldon)预计,由这些游戏开发人员构建的生态圈以及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其他公司今年将产生5亿美元的营收,而Facebook预计自己今年也仅能达到5亿美元的营收(大部分来自于广告),可见利用开放平台所开发的各类应用的市场潜力巨大。开放平台既可以使开发者获得不菲的收入,同时SNS网站也可以获得了更多的流量和分成,这自然形成了一个双赢的局面。
第四,尝试有社交网站特色的赢利方式,发掘SNS众多好友与粉丝的价值。2009年9月,网络广告公司uSocial周三推出一项Facebook好友买卖服务,用户可以出钱购买好友或粉丝。在此项服务中,Facebook用户最低需要购买1000个好友或粉丝,售价为177.30美元。获得5000个及1万个好友或粉丝分别需要支付654.30美元及1167.30美元。可见,SNS网站已经被当成了一款非常有效的营销工具。虽然这一买卖形式的效果尚有待观察,但是其积极发掘SNS的资源价值的尝试值得肯定。
应该讲,营销或运作方面的创意大有文章可作。SNS网站应该充分利用口碑营销的优势,扩大自身的影响力,积极推动开放平台的建设,并积极尝试有SNS特色的赢利方法,这将是SNS网站在营销创意方面的主要趋势。
各类竞争加剧 需要未雨绸缪
虽然Facebook之类SNS社交网站对业内有许多参考与标杆的作用,但是在变幻无常的互联网新媒体领域,仍然需要所有从事SNS运营与研究的人士关注与思考许多问题。
首先,SNS网站面临着发展势头正猛的微博客的威胁。虽然从流量与用户数方面看Facebook远超Twitter,但是Twitter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Facebook,其在美国市场的独立用户访问量为2100万,在2008年6月到2009年6月期间,同比增长1928%。微博客的高度发展不可能不令包括Facebook在内的SNS网站感到紧张。
其次,SNS网站之间竞争加剧并且出现互相渗透的情况。Facebook的对手MySpace收购了Facebook网站上规模最大音乐应用的开发者iLike,从而使竞争对手MySpace成为Facebook最大的应用开发商之一。类似的是,商务社交网站LinkedIn也拥有一款名为Bumper Stickers的Facebook应用。这意味着,Facebook的重要服务提供掌握在竞争对手手中,这将对Facebook带来不少挑战。
另外,SNS网站的快速发展可能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今年年初,美国快餐巨头“汉堡王”在Facebook上搞了一次“非常有创意”的营销:每删除十名好友将免费获取一个真的汉堡。据了解,当时共有82771名用户参与了此活动,而被删除的好友数量达到233906人次,虽然最后Facebook将这游戏叫停,但其他企业宣传产品而损害SNS网站的利益,这是SNS快速发展的同时未曾预想到的新问题。
就目前而言,包括Facebook在内的SNS社交网站还处于高速发展期,但是各种挑战时刻存在,需要各个SNS网站未雨绸缪,努力在技术、内容与营销方面进行创意,以保证未来一两年继续保持较高速的发展。
总之,Facebook为其他SNS网站提供了不少值得参考的经验。在技术方面,SNS网站将更多地借鉴微博客等新应用的长处,尽力满足注用户的便利性与速度上的要求;在内容方面,SNS网站将重视即时搜索,并重视与其他网站信息的对接;在营销方面,SNS网站将充分发挥具有社交网站特色的营销方式,加强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尝试各类新的广告引入方式与赢利方法。展望未来,SNS网站必须综合各类创意,积极关注业内领先者及其他新应用形式(如微博客等)的发展动向,积极创意,为用户提供更好的虚拟社交体验。
网络视频正版化:说的与做的
文/陈永东
网络视频正版化已形成共识,但在竖大旗的同时要做实事,并且研究相应的策略。
这世界,人们经常会在说的与做的方面出现不一致,或曰“口是心非”,网络视频领域似乎也出现了这一幕。好在,目前从事网络视频业务的网站都已经开始公开竖起“正版化”大旗。但是,在此大旗下说的与做的是否一致值得关注。
成立联盟引来互相告
搜狐掌门人张朝阳与优酷CEO古永锵曾经是昔日的战友,然而在分道扬镳后,他们却在相互竞争的网络视频领域展开了相互的起诉。
9月15日,搜狐、优朋普乐、激动网及华夏视联宣布成立“网络视频版权联盟”,将对优酷网、迅雷及土豆网发起诉讼,并从即日起将对优酷网涉嫌盗版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起诉讼,向优酷网索赔5000万到1亿元人民币。
9月17日下午消息,视频网站优酷网正式宣布向北京市海淀法院提请诉讼,状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优酷版权侵权和名誉权侵犯,要求搜狐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礼道歉。
二者发出以上言论仅仅相隔两天,而且是互不相让,昔日的战友形成了对立。
说到做到成矛盾焦点
如果仔细了解张朝阳与古永锵的言论,其实他们都在宣称自己对盗版的痛恨及对正版化所做的极大努力,只是理解存在差异。
张朝阳联合其他几家公司成立“网络视频版权联盟”,当然表明他们强烈反对盗版,否则就变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张朝阳认为,“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娱乐产业为什么这么小?因为没钱。为什么没钱?因为被盗版挣不到钱,所以粗制滥造,而这又导致娱乐产业一直发展不起来”,并称这次起诉优酷是“为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古永锵则表示,“早在2008年,优酷就获发广电双证,一直与政府管理机构保持密切沟通。2009年初,优酷在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也获得了上级政府部门认可和好评。”古永锵还提到,优酷历时两年多的媒体合作战略“合计划”,目前已拥有超过5万部集6万小时的影视剧版权内容,占据超过80%的市场版权流通份额,形成了绝对数量上在业界最强的版权购买与版权合作规模。
这样看,搜狐与优酷都宣称了对网络视频正版化所做的努力。但是,二者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瑕疵”,否则也都不会被对手揪住些辫子不放。关键是,竖什么样的旗子与实际怎么做应该相符合,否则就出现说得好听但实际不作为的情况,或者变成“挂羊头,卖狗肉”了。
大势所趋但求竞争力
目前网络视频正版化的大势趋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但是,所有从事网络视频业务的企业,都不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炒作自己身上,而应该着眼于寻找网络视频正版化前进之路。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其一,探索合作模式仍然是网络视频正版化进程的重中之重。在与各类节目发行机构的版权谈判过程中,从事网络视频业务的企业需要仔细研究探索合理的合作模式。这其中,一个基本的问题是,对于不同档次的节目到底采取什么样的版权付费模式。虽然最终合理的价格要靠双方的谈判来定,但是视频网站必须采用相应的谈判策略,想办法让节目发行方看到共赢的未来。
其二,努力寻找形式多样的营销模式以缓解投资回报的压力。目前,应对高访问量、提供高清视频及购买版权,都使得多数视频网站要投入大量资金。要缓解投资回报的压力,必须要寻找行之有效的营销模式。比如,在某个韩剧的播出页面上出现与韩国产品相关的广告效果自然会更好些,而实际上目前的绝大多数广告是与视频内容不相关的。这就需要进行广告业务的深度与细化管理。毕竟,只有网络视频有更多的赢利才可能提高购买版权的积极性。
其三,通过建立网络视频行业联盟以团队力量进行版权谈判。目前,在网络视频版权市场中,制作方还是占有着很多的话语权,这实际上是一种卖方市场。此时,团队的力量就显得很重要。也许成立网络视频行业联盟就比成立反盗版联盟更有必要性。通过“团结一心,一致对外”的策略,或将使网络视频行业能从节目发行方得到更优惠的授权价格,而散兵游勇则会分散力量,弄不好会被个个击倒。
总之,反对盗版推动网络视频正版化已成为共识,但是需要在竖起这面大旗的同时采取相应的行动。在具体策略上,合作模式、营销模式及发挥团队力量都有进一步探索的必要。在这些前提下,才能让国内从事网络视频业务的企业在推动正版化进程中使说的与做的相一致,进而形成良性循环。(《互联网天地》2009年第10期,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从太空站发微博客--这并非神话而将成实事。近日,有报道称国外一太空站航天指挥官将从太空站通过微博客Twitter发送消息,大家一定会想这会一种啥感觉,今天就讨论一番。
一、将新媒体用到太空站
近日,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航天员杰夫·威廉姆斯(Jeff Williams)将在进入国际空间站之后,登陆twitter发布消息。这可并非神话,微博客也能在地球与太空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
不仅有微博客,还有博客与视频分享。据NASA介绍称,威廉姆斯将指挥下一次国际空间站任务,他已经通过Twitter账号(http://www.twitter.com/Astro_Jeff)和个人博客(http://blogs.nasa.gov/cm/blog/2089)以及简短视频来分享关于他在俄罗斯训练时的内幕情况。
威廉姆斯在Twitter上的用户名是航天员杰夫(Astro Jeff)。NASA表示,威廉姆斯目前正在俄罗斯星城的加加林航天训练中心接受训练,训练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威廉姆斯将会分享自己在星城以及NASA休斯敦约翰逊天空中心的训练体验。然后他将分享他在太空船上的经历。
二、太空使用微博客历史
这个得考证一下。查了相关资料,过去有两个相关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一个飞行器的Twitter。这个飞行器叫“火星凤凰”(MarsPhoenix),它于2008年在火星着陆。这个飞行器有 Twitter账号,它会通过NASA的工作人员发送“离我在火星着陆还有不到20天”之类的信息。NASA的工作人员成为了这个飞行器Twitter的 代笔者。
第二个例子是航天员迈克·马西米诺(Mike Massimino),它可以算是航天员使用Twitter第一“人”,因为前面的例子的主人严格地讲是机器。他在微博客里描述他看到的东西、他正在做的事和他的思想状态。他说,他觉得能成为一名航天员很幸运,他喜欢用微博客与别人分享他的精彩经历。
此次威廉姆斯是第三个例子。的确,在太空使用微博客之类的新媒体的确与在地球上使用同样的东西感觉大不一样,毕竟与你交流的宇航员那真是远在天边。
如果说有点问题,那就是,在离地球很远的太空发微博客,一个来回不知要多长时间。好在,此次威廉姆斯是太空船,离地球不会很远。
三、太空站发微博啥感觉?
要说,感觉最好的还得是航天员。让我们畅想一下他们在太空发微博客的感觉。
1、兴奋:目前世界上总共只有两三个能做到这一点,那能不兴奋吗?别人都在地球上,航天员在太空,这才是穿越时空的对话,一条条微博客的消息可是穿过了茫茫太空。
2、忙碌:可想而知,凤毛麟角的个别航天员必定会引来无数的粉丝(followers),粉丝们也会不断有问题要问航天员,所以航天员一定会手忙脚乱,不过他们一定会不亦乐乎。
3、亲切:太空上可交流的朋友很少,如果能通过微博客之类的新媒体与为数众多的地球上的朋友交流,自然不会感到孤独,更多的则是与地球人交流的亲切感--只有远离时才感觉到更亲切。
4、充实:利用微博客之类的新媒体,航天员不仅可以与粉丝们交流所见所得,还可以用简短的方式(140字以下)记录太空生活,就算是太空简化日记,不仅充实生活,早将来会成为宝贵的资料。
虽然我们多数人成为不了航天员,没有那个机会在太空使用微博客。但是,看到有航天员能做到这一点,的确得感叹高科技与新媒体的神奇。还是那两句话最贴切--一切尽在掌握中,一切皆有可能。(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如果你是律师,看到一家企业告另一家,另一家再反告,也许会窃喜这下有生意做了。但是,如果你不是一个好战的人,那还是应该提倡中国一句老话:冤家宜解不宜结—-这话是说给优酷与搜狐听的。
一、优酷与搜狐:起诉与反起诉?
先是搜狐要起诉优酷。9月15日,搜狐、优朋普乐、激动网及华夏视联宣布成立网络视频版权联盟,将对优酷网、迅雷及土豆网发起诉讼,并向优酷网索赔5000万到1亿元人民币。
然后是优酷反起诉搜狐。9月17日下午消息,视频网站优酷网正式宣布向北京市海淀法院提请诉讼,状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优酷版权侵权和名誉权侵犯,要求搜狐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礼道歉。
这不,一家企业刚起诉另一家侵权,另一家就反过来起诉原来的原告,时间仅相差两天。
二、公说与婆说:到底谁在侵权?
似乎是公说公在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孰是孰非?听起来,双方都言之凿凿。
搜狐已经对优酷的侵权视频数量给得很准确。CEO张朝阳宣称,即日起将对优酷网涉嫌盗版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起诉讼,索赔一亿元人民币。
张朝阳慷慨激昂:“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娱乐产业为什么这么小?因为没钱。为什么没钱?因为被盗版挣不到钱,所以粗制滥造,而这又导致娱乐产业一直发展不起来。”
优酷并不认账,并称自己表现很好。对联盟列举的侵权影视剧:《喜羊羊与灰太狼》、《麦兜三部曲》、《王贵与安娜》、《夜店》、《文雀》、《机动部队》等,优酷称,《喜羊羊与灰太狼》优酷有版权,其他没版权的优酷网上根本就没有。
古永锵表示:“早在2008年,优酷就获发广电双证,一直与政府管理机构保持密切沟通。2009年初,优酷在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也获得了上级政府部门认可和好评。”
优酷也提出对方侵权的证据。优酷旗下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调查取证中发现,该公司大量拥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之视频内容亦在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搜狐网”被非法播放,不少视频内容是优酷自身制作或与合作伙伴联合制作而成,版权归属独家拥有。
听起来,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侵权了?如果双方都有,为什么在广电发证审核及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时都没挖出来?是不是发证时表现还可以,拿到证书后就放松监管了?是不是整治低价之风并不包括查处侵权问题?也许双方心里更清楚,我们无法得出准确结论。
三、恩怨与是非:有无调解余地?
也许,是非结果得让昔日的战友对簿公堂?但是,果真只有相互起诉这条路走?对于双方恩怨与是非,张朝阳说:“没有恩怨,只有是非。”优酷CEO古永锵说“我太知道Charles(张朝阳英文名)的炒作手法了。”CFO****乐说:“法庭不相信命名,只相信证据。”
其实,搜狐头头张朝阳与优酷头头古永锵曾经是昔日的战友。据了解,优酷网创始人兼CEO古永锵在1999年至2005年期间,曾先后在搜狐担任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和总裁等职位。曾经这么亲密的战友今天却相互开炮。
但是,我们从双方的交锋中也看到了国内网络视频发展蓬勃。中国经济时报称,原来“青涩”的中国网络视频产业,如今开始“橘子红了”。在这种格局之下,难道国内从事网络视频业务的网站要开起内战?
实际上,据我观察,优酷与搜狐都是推崇正版的,都是愿意维护产业发展的。
张朝阳不仅如前所说,慷慨激昂地表示对盗版的无比痛恨,而且称“如果说,今年年初80家版权方组成联盟起诉土豆网,是为了维护我们自己的版权,属于私利,那么这次联合起诉优酷网则是公利,为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古永锵称优酷一直在为推广正版而努力。他说,优酷历时两年多的媒体合作战略“合计划”,目前已拥有超过5万部集6万小时的影视剧版权内容,占据超过80%的市场版权流通份额,形成了绝对数量上在业界最强的版权购买与版权合作规模。
能不能求同存异?而且是大同(都认为正版重要)小异(认为对方可能有盗版)。这是不是优酷与搜狐可以调和矛盾的基础?
也许从事律师的人要窃喜这下有生意做了。但是,如果你不是一个好战的人,那还是应该提倡是中国一句老话:冤家宜解不宜结—-这话是说给优酷 与搜狐听的。是不是应该把最主要的敌人与市场定位于国外?希望老张与老古能握手言和,虽无兄弟情,也有战友谊。除非老张觉得老古过去无法降服,将来是最大 的敌人。(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最近,有关机构评出了评出“电子商务十大创新创业城市/地区”,其中杭州荣登榜首。虽然这个排名中多数上榜城市的确在电子商务方面发展迅速,但该榜的一些上榜理由则显得比较牵强。
一、电子商务十大城市榜单
2009年9月11日,中国B2B研究中心发布《1997-2009:中国电子商务十二年调查报告》评出“电子商务十大创新创业城市/地区”,其榜单如下:
NO.1 杭州市,上榜理由: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坐拥千余家电子商务网站集群,最先以财政补贴这一最直接的扶持方式普及电子商务
NO.2 上海市,上榜理由:电子支付活跃度中国最高、交易总额中国第一,在电子商务与金融支付上屡屡创新
NO.3 北京市,上榜理由:电子商务创业配套环境成熟,电子支付普及率最高城市
NO.4 深圳市,上榜理由:电子商务消费力居中国第一,中小企业数、高科技企业数外贸出口额在中国各大中城市均排名第一,潜力巨大,并把电子商务单列出来,作为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
NO.5 香港特别行政区,上榜理由:电子商务发展程度位居全球第九,全球采购商云集
NO.6 广州市,上榜理由:中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珠三角产业基础
NO.7 南京市,上榜理由:政策扶持力度较大,拥有中国首家电子商务产业园
NO.8 宁波市,上榜理由:致力打造“电子商务之都”,有发展外贸B2B环境
NO.9 成都市,上榜理由:致力打造西部电子商务之都,电子商务孵化基地
NO.10 金华市,上榜理由: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城市,有行业网站发展产业基础
二、排名依据不一理由牵强
对这次排名最兴奋的应该是杭州,因为其排名第一,媒体也大肆报道。杭州的确在电子商务方面发展得相当不错,榜中其他多数城市也不错,但是该榜的一些上榜理由则显得比较牵强。
1、香港既然世界第九,为何在国内只有第五?如果排在香港前面的四个城市(杭州、上海、北京与深圳)已经是世界前八的话,香港排在国内第五就没啥说的啦。可是这个前提成立吗?据我估计,前四个城市在全球电子商务综合实力可能连前50都进不了。
2、宁波、成都只是“致力打造”就可以成为上榜理由?我理解的是,“致力打造”是想做到,但目前还没完全做到,这就可以成为上榜理由吗?如果这样,我西安、沈阳、武汉甚至呼和浩特或更小的城市也想“致力打造”个“电子商务之都”,也可以上榜了吗?
3、电子支付能力与示范城市称号哪个更重要?在榜单中,有的上榜城市主要体现在较强的电子支付能力或普及程度(如前三名,杭州、上海与北京),有的上榜城市则主要是因为获得过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如广州与金华),但是哪个是主要理由呢?
以上只列举部分不合理的上榜理由,总的感觉这些理由是理由,但合在一起考虑就感觉不出理由了。
三、排行榜的三要与三不要
和国内许多其他排行榜一样,“电子商务十大创新创业城市/地区”排名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前面已提到一部分)。那么,该怎么做才合理呢?陈永东认为,有“三不要”与“三要”。
1、“三不要”:不要凭感觉,不要靠关系,不要拉赞助。有些排名,就靠感觉仓促而成,自然会有较大的随意性,自然不会太准确;有些排名主要是靠关系,因为排名机构与被排名的单位或企业有利益关系,所以排名就靠前;有些排名主要靠拉赞助,谁给的钱多,谁的排名就靠前。无论是哪种,最后这些排名就是在做无用功,或者可以称为垃圾。
2、“三要”,要靠实力,要靠数据,要公布排名规则。实力是任何一个排名必须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当然要反映 实力,得研究制定多个相应的评分点;然后要充分收集准确、真实且有权威性的统计数据,为这些评分点提供基本的打分依据;然后将相应的排名规则公布于众,即 有哪些相关的评分点,每个评分点所占的比例,综合的计算公式等。这样才能做到基本的公开、公平、合理。
声明一下,我是搞电子商务研究的,很需要象“电子商务十大创新创业城市/地区”,甚至全球电子商务的有关排名,但希望排名机构能理解我所提出的 “三要”与“三不要”排名原则,否则我拿到的排名有多少参考价值?而排名机构是不是也有些劳而无功?(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乱象横生的广播电视广告(含电视购物广告)市场终于要被整治了,这的确是非常需要的,因为许多百姓已经受不了它们的狂轰乱炸与声嘶力竭。不过,广电总局的相应规定能否起到拨乱反正的效果?至少还有不少问题值得警惕。
一、广电终下狠心,也算清理门户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连续出台了相关办法与通知,用于规范广播电视广告(含电视购物广告),来得非常及时,也表明了广电总局的决心,就算是清理门户了。
用于规范广播电视广告的是《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第61号令),办法明确要求今后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应当合理编排。其中,商业广告应当控制总量、均衡配置。其中,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不得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完整性。除在节目自然段的间歇外,不得随意插播广告。(详细内容附后)
专门用于规范电视购物广告的是《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已经明确把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作为广告来管理,在时长、播出时段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特别对不同性质频道能否及如何播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进行了规定。因审查把关不严,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细内容附后)
对于广电总局的上述办法与通知该表扬的还是表扬,不过该提的问题还是要提。
二、广告时长虽限,改头换面须防
虽然这次广电总局监管广播电视广告的办法与通知中对时长、播出时段作了规定与限制,但仍然要防止部分节目改头换面以绕过办法与通知中的规定条文。
比如如何判断广告是否夸大宣传就是一个大问题。虽然,在有关办法中规定“严禁在广告和节目中以虚构断货、抢货、甩货等情形夸大夸张的宣传来推销商品,误导消费”,但是其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并未量化,在具体节目的审核中什么样算夸大宣传到时将有许多问题。
又比如在广播电视节目中的植入式广告或冠名式广告,特别是植入式广告。有些节目表面看非广告,但是其中许多环节中广告无孔不入,其本质上很难界定是一般节目还是广告节目,但无论如何,节目中广告的成份是比较重的。
要提醒的是,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审核与监管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不要想一蹴而就。
三、广电自组舰队,能否杜绝乱象
从一些媒体的报道看,广电总局为了规范电视购物广告,可能会倾向于自己组建更多的电视购物公司,而可以会减少非广电血统的电视购物公司。有传闻称,广电总局有意扶持并鼓励“地方广电系统自主组建购物公司。”
有关消息称,在广电的一次调研会上,广电总局提出“广电为主、诚信为本、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彻底解决乱象纷呈的电视购物行业问题,除了有效限制广告型购物企业的无序发展,关键还要扶持‘广电系统’电视购物企业发展,充当不良市场竞争的‘狙击手’。”
种种迹象表明广电将自己组建更多的电视购物公司。据传,广电总局正在制定一项新政,鼓励各省广电系统自办电视购物频道。即有条件的省份允许创办一两个实体型电视购物公司(如湖南有快乐购、上海有东方购物、广东有宜和购物和天天购物等),即广电系的“正规军”;条件不允许的省份,也鼓励引进其他省份“广电系统电视购物品牌”,鼓励跨区、跨行业联合经营。
相对而言,广电组织自己广电系的“正规军”要比以前鱼龙混杂的电视购物销售公司容易管理,但是仍有两个问题须注意。其一,仍然会有一些已次充好与夸大宣传的商品在其中,这在目前已有的广电系的电视购物公司仍然存在;其二,容易出现近亲繁殖或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毕竟都在广电自己的公司,在出现问题时是否会相互包庇与遮遮掩掩的情况,还有待观察。
总之,广电总局对广播电视广告进行监管一事从出发点上是好的,应该予以表扬。但是,其中仍有许多问题与隐患存在,提醒广电总局千万要把监管工作做到家,让我们老百姓的耳朵与眼睛能长久地不受污染--并不是短暂的安静几天。(作者:陈永东)
附1:《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详细规定:
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在执行转播、直播任务等特殊情况下,商业广告可以顺延播出。
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播出电影时,插播商业广告的时长和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附2:《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详细规定:
通知明确把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作为广告来管理,在时长、播出时段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特别强调,专门的新闻频道、国际频道等和居家购物频道不能播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教育、少儿等专业频道不能播出不适宜未成年人收看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上星频道每天晚上6点到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广告。在内容方面,除了再次明确,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增高等产品的广告和节目严禁播出外,还严禁在广告和节目中以虚构断货、抢货、甩货等情形夸大夸张的宣传来推销商品,误导消费。
新规定还对在电视台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设定了准入门槛,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不少于100个座席的呼叫系统等等。
另外,新的政策特别强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对所播出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进行审查,对居家购物节目(也就是购物频道)内容负责。因审查把关不严,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了解,有关承担法律责任的提法这还是第一次。
最近,关于中国通信运营商3G应用商店同质化的质疑越来越多,没有特色与核心竞争力成了目前中国3G应用商店的现状。然而,陈永东认为,3G应用商店必然先经过同质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之后才会分化,各自体现一定的特色。
一、中国3G应用商店被指同质化
首先看到的是孙永杰同志的文章。他认为中国3G应用商店陷入同质化。其指出,在中国3G市场,除了三大运营商模仿苹果正在走向同质化的竞争外,似乎并未看到切合中国市场和用户实际的真正能够拉动3G应用的出现。
然后看到北京商报的类似文章。该报记者指出,在3G应用商店的创建方式与运营模式上,三家运营商虽然略有区别,但在本质上其目的还是一样的,主要是想通过移动商店扩大其对最终消费者的吸引力,并获取一定的利润。该报还引用一位专家的话:“中国电信全开放的模式很容易被复制,三大运营商移动商店的同质化将会加剧其未来的竞争,恐怕最终至少会有一家被淘汰出局。”
这“至少会有一家被淘汰出局”如果被运营商听了,谁都不会服气--我们才刚开始起步,你们就唱衰?虽然说的确存在各运营商3G应用商店同质化的现象,但陈永东认为,3G应用商店必然先经过同质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之后才会分化,以体现各自不同的特色。
二、3G应用商店必须先要同质化
任何新的应用领域在最开始都会出现一定的同质化过程,并且这种同质化还可能是从国外的某些成功模式学来的,中国3G应用商店的发展过程也不例外。
首先,搞模仿未必会失败。例如搜索引擎领域,百度就是模仿谷歌与雅虎,结果做得挺好(我们且不论原因),导致谷歌进入中国后始终无法超越百度,搞得最近原谷歌中国总裁李开复老兄也离职了。
其次,同质化是必然过程。例如门户网站领域,传统三大门户新浪、网易与搜狐最初不都是选经过了同质化的过程,包括后来的腾讯等也都搞得很类似。那么3G应用商店也肯定有一个同质化的过程。
第三,同质化会去伪存真。同质化并非完全坏事,各竞争对手会在同质化过程中发现哪些应用程序是必须保留的。同时,运营商及应用程序开发者也会通过同质化激发下一阶段的有特色应用的创意。
一般来讲,同质化的过程是必须要经过的,过后才是特色化或差异化。
三、同质化之后就会追求特色化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同质化后,各运营商的3G应用商店才会逐步出现分化,分别出现不同的特色,但仍然会保留相当一部分类似的应用程序。
首先,同质之后须有特色。虽然同质化经常是不可避免的阶段,但并不能一直同质化下去。应在同质化阶段后,保留用户认同程度较高的应用外,开发特色化或差异化的应用,以体现与竞争者的不同。同质化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准备阶段与发现需要的阶段,之后就该特色化了。
其次,特色调整会看时机。应该说,运营商们不会没有意识到特色化与差异化的重要性,稍微有点营销常识的人都知道。只不过这需要时机,需要先有一定的通用应用的推广,再过渡到特色追求,这要看时机,如用户需求,如竞争对手的应用商店定位等。
第三,特色也要不断变化。 3G应用方面的特色会在同质化阶段经过后逐步形成,但相对的特色也会经常发生不断变化,因为一家运营商形成的特色可能很快被其他运营商模仿,只有不断求变,追求新特色,或者讲,就是常提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都有我变”。当然,其中的“优”也提醒运营商要重视服务水平的提高。
总之,目前3G起步时的应用商店同质化是正常的,也是必须经过的阶段。这个阶段过后,各大运营商会适时进行调整,会在保留部分类似应用程序的同时,逐步体现特色,而且会不断出新。(作者:陈永东)